木工机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原因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7日 点击数:
木工机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原因
(1)直接原因
造成广东二手木工机械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可归纳为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这三个方面。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所谓的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工作时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精神过于紧张,或操作人员对机器结构及所加工工件性能缺乏了解,或操作不熟练及操作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等。具体表现:
①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如按错按钮,扳手、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 ;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工件、刀具紧固不牢;加工时切削量过大等。
②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去作用,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③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直接清理切屑,不使用夹具固定工件而直接手持进行机械加工等。
④机械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或清扫。
⑤穿不安全装束。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未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或忽视其使用。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着过于肥大、宽松的服装,在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穿拖鞋进入车间等。
⑥无意或未排除故障而接近危险部位。如在无防护罩的两个相对运动的零部件设备之间清理卡住物时,可能造成挤伤、夹断、切断、压碎或人的肢体被卷入等严重的伤害。除了机械结构设计不合理外,也是违章作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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